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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硕导研究生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和《南京师范大学遴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请各位老师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导师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简况表
1.下载附件中相应的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简况表,填写所有信息。表格命名规则为申报类别+表格类别_姓名,如硕导简况表_张三;专业学位硕导评审表_李四等,定稿后进行第二步。
2.打印申报评审表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将申报评审表和简况表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二)申请人提供与申报内容相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给外院研究生秘书
1.科研成果(包含论文、专利、专著及实践性成果)。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
5.校外人员申请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还须提供获得市厅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前两名)证明原件以及独立为本科生开设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或指导过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证明。
将材料复印件(专著除外)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使用统一的复印件封面(见附件)。
(三)导师资格确认
对已在校外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后方调入我校的人员,如需选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请按申报流程(一)、(二)进行。
(四)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人员请填写《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转聘学科申报表》(见附件)。
二、审核
1.秘书对申报人评审表内容进行核查,与原件或与事实相符的请在审核人一栏中签字。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获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者,即为通过。
3、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情况填写在评审表上并盖章。
三、材料报送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的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每一申报者报送一个材料袋内容为:两份签字盖章的申报评审表、简况表、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
2.硕士生导师遴选申报学院汇总表(学院需盖章)(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91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者相关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单玮     联系电话:83598557
附件一:外院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条件
附件二: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三: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四: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材料复印件封面
附件五: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简况表
附件六:硕士生导师遴选申报学院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