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师人师资便字[2017]15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苏教办人﹝2017﹞2号)和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但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中要求的普通话条件的教师(高校教师资格限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申报)。2017年新进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普通话培训测试,以备明年申报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水平(申请人在非曾工作、生活、学习所在地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不予认可)。
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语音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须达到一级水平。
50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员,暂不做要求。
三、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9月13-14号晚上(18:00-20:00)
培训地点:学明楼204教室
测试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一点(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等候,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测试地点:仙林校区化成楼4楼计算中心
四、报送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培训报名汇总表》纸质版(需单位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2.相关费用:培训费由学校承担,测试费个人承担(每人200元)。
3.申报人员电子版彩色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照片要求:
(1)照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
(2)照片比例必须为390*567像素(宽*高);
(3)照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200k;
(4)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白色;
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厚生楼4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宝硕 联系电话:025-85891417
电子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力资源处
2017年8月31日
附件:2017普通话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