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网址大全

人事工作

当前位置: 首 页人事工作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请仔细阅读如下通知。今年的文件较往年最大的变化是:今年学生独立成果由学生本人申报;师生合作的成果,由导师和学生商定申报,其他变化和要求烦请参阅如下通知。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将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邮箱2418199302@qq.com。谢谢!

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29     

宁师人师资便字[2016]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宁师大〔201316号,附件1)。

二、申报对象

申报突出成果奖励人员,须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工作人员、在读学生、调到政府部门工作且仍在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原我校学术带头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申报奖励的各项成果,须冠以南京师范大学名称、并于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取得的突出教学、科研、实践等成果。

(二)各类成果申报方式

1.独立成果申报

教职工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教职工申报;

学生独立完成的成果,由学生本人申报。

2.合作成果申报

学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第一的学生申报;

师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导师或学生申报(一项成果仅限申报一次,双方商定好申报人);

教师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第一的教师申报;

与外校人员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最前的我校人员申报。

(三)各类成果申报要求

1教学突出成果申报要求

1)本科教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本科教学)》(附件2),由学院初审后,于2016430日前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891847,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304)。报送材料时,各学院、各部门须将本单位的申报表合并汇总,并提供电子版表格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表格中的顺序排列)。

2)研究生教学(含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站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研究生教学)》(附件2),由学院初审后,于2016430日前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5891790,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笃学楼308室)。

2科研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1文科科研(含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文科科研)》(附件2),由学院初审后,于2016430日前集中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85891383,地点:仙林校区行敏楼110室)。

2理、工科科研(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理、工科科研)》(附件2),由学院初审后,于2016430日前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891778,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健楼219室)。

3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由学科建设处和人力资源处统计汇总后,集中报送。

(四)申报表填写要求

为规范成果申报,准确核发奖励,请申报人严格按《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3)和《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级别、代码表》(附件4)填写。

(五)申报工作要求

突出成果奖励申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精准性高。请各单位务必做到通知到位,并安排教学科研秘书积极参与、配合人事秘书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63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