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人事工作 - 人事动态 - 正文
各学院、各部门:
请将你学院、部门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0年,未领过荣誉证书的在职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填入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荣誉证书发放人员情况一览表.doc于6月19日前交人事科,我们在经过审核并报领导审批后,将于今年教师节之际向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人事处人事科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