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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请仔细阅读如下通知。教学审核所需材料请于3月14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交至仙林校区321办公室,填写时请尽量不要更改表格格式(教学审核材料中专外教学材料请提前找杨永芳老师提供并签字,研究生教学材料请找徐彭华老师提供并签字,大外的材料请找廖红霞老师提供并签字,如需分管院长签字请各位老师请分管院长签好字后交来),《本科教学申报情况汇总表》无需填写。如您有研究生的教学情况需要审核,还需填写《研究生教学情况汇总表》,将电子版于3月14日前发至邮箱2418199302@qq.com科研审核所需材料于3月15日(下周二)前交至仙林校区321办公室。教学材料和科研材料请分开各用一个袋子装好交给人事秘书。《文科科研审核汇总表》请填写后在3月15日中午12:00发至[email protected]。由于此通知要求时间紧急,请大家务必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所有材料交给人事秘书,谢谢您的配合!

关于做好2016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03-07     

宁师人师资便字[2016]2

 

 

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安排,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现就2016上半年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科研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16上半年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同步进行,所有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均需进行教学科研审核。高级职务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及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的科研审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中级职务申报人员的教学审核,由所在单位审核。

2.申报高、中职务人员教学科研材料的审核,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由学院或部门秘书统一报送或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申报人员,统一报机关党委进行材料审核;直属单位党委所属各部门申报人员,统一报直属单位党委进行材料审核;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可单独报送职能部门(幼教系列教学审核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3.除教师、实验技术、思政、幼教系列申报人员需进行教学、科研材料审核外,其他系列申报人员只需进行科研材料审核。

4.所有报送的审核成果,均须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1231日之间的成果。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二、教学审核

(一)本科教学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1)或《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2)个人填写,单位教学秘书初审并签字盖章(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的本科教学审核,由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即可)

2)《教学业绩手册(20132015)》(高级职务申报人员提供);

3)任现职以来“教学获奖情况统计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参加教改项目情况”等的附件证明材料;

4)其它教学材料(教学周历、教学大纲、试卷分析和成绩记载表、20132015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案或讲稿等),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审查;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给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单位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材料(含《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于315日前集中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5891847,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304室)。

(二)研究生教学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4,个人填写,学院初审并签字盖章);

2)任现职以来“教学获奖情况统计和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参加教改项目情况”等附件证明材料;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给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单位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材料(含《南京师范大学2015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研究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请于315日前集中报送至仙林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5891790,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笃学楼308室)。

(三)思政系列高、中级职务人员教学审核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1)或《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于315日前报送两课部(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5891815,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敏楼501室)。两课部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本科教学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三、科研审核

(一)送审成果要求

所有申报科研审核的成果(含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及其他),均须为申报者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20106月的副教授申报2016年的教授职务,成果从201011日起算)20151231日前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科研成果(我校代评在站博士后人员成果可放宽至报送材料审核之日)。

(二)文科科研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7)或《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8,个人填写);

2)与《一览表》(附件7或附件8)一致的科研成果原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给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单位材料审核

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附件9),并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确认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时间(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85891383)。

(三)理工科科研审核

1.个人提交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7)或《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8,个人填写);

2)与《一览表》(附件7或附件8)一致的科研成果原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给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单位材料审核

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附件9),并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确认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时间(联系人:陈苏雅)。

四、教学科研审核工作要求

1.为确保科研审核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人事秘书通知申报人员在科研审核期间做好接受随时咨询的准备(不需在审核现场),配合审核过程中相关情况的核实确认。

2.教学、科研审核工作,事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求教学、科研秘书积极主动配合人事秘书做好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工作。

3.各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联系人:雷华,联系电话:85891417,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410室)。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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