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师人师资便字2015[17]号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日程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总体要求
1.
根据岗位聘用“职岗相符”原则,所有申报岗位晋级聘用人员须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具备岗位对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类别以学校核定岗位为准)。
2.
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及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学校审核确认。
3.
各聘用等级须在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内聘用,不得跨级聘用;除教授二级外,其他岗位晋级人员,均按学校核准下发的晋级指标上报,不能超报;不同等级岗位间指标,不能打通使用。
4.
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兼报两个不同岗位等级。
二、申报聘用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下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通知》(宁师大〔2015〕1号)文件规定条件且拟晋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聘用条件
1.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下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通知》(宁师大〔2015〕1号)。
2.
各单位可参照学校岗位聘用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聘用条件,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须报纸质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聘用岗位名称、等级及结构比例
聘用岗位名称、等级及结构比例,按《南京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师委字〔2009〕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岗位指标
1.
本年度学校各级岗位聘用指标核定,以各单位2014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数据为核定统计基数;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过人员,纳入核定统计基数。
2.
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岗位指标,由学校核准公布;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指标,由学校核准下发。
3.
机关双肩挑干部,根据所在学科纳入相应学院岗位核定统计基数;选择教师系列的专职辅导员可参与分级,并纳入相应学院岗位核定统计基数。
4.
各单位可使用聘用岗位指标计算公式:基于现有人员的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数(专业技术岗位现有人数*等级结构比例)-现有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本轮聘用可使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六、申报聘用程序
1.
公布岗位
学校公布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岗位指标,学院(部门)公布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指标。
2.
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及各单位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应岗位晋级聘用《申请表》并提供有关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3.
单位推荐聘用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审定的聘用条件、岗位指标和申报人员原岗位履职情况,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形成拟聘意见。
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晋级聘用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其中,凡符合教师岗位教授二级的人员,各单位均可推荐上报;符合教师岗位教授三级的人员,各单位按学校核准下发的岗位指标推荐上报。
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申报人员,各单位按学校核准岗位指标推荐上报。
4.
拟聘人员公示
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拟聘用高一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
.
学校评审审定
学校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评审
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位正高三级、副高一级岗位申报人员,
审定各单位推荐
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晋级
聘用
人员
。
6.
学校聘用公示
学校对评审、审定晋级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7天。
7.
材料推荐上报
学校推荐上报教师岗位教授二级申报人员。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师岗位教授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教师岗位教授二级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个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二级聘用申报表》(一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单位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二级聘用申报人员一览表》(一份,A4纸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报送电子版)。
2.
申报教师岗位教授三级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个人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三级聘用申报表》(一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同时须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并提供代表性论著(原件)和代表性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项目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单位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三级聘用申报人员一览表》(一份,A4纸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报送电子版)。
(二)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申报人员材料材料要求
单位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申报人员一览表》(一份,A4纸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报送电子版)。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聘用工作,于6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仙林校区厚生楼442室),所有电子版材料请统一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戴宝硕 白明亮 联系电话:85891417 8589128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01南京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摘要).doc
02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下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通知.doc
0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二级聘用(直接竞聘)申报表.doc
04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二级聘用(评审竞聘)申报表.doc
05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二级聘用申报人员一览表.doc
06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三级聘用申报表.doc
07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教授三级聘用申报人员一览表.doc
08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副教授一级和其他专技岗位副高二级及其以下岗位申报人员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