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人事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事宜请联系李映秋:85891343;15250958993。谢谢!
关于做好2014年度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苏教师[2014]5号)精神,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选拔工作开始启动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和研修期限
根据教育厅研究计划,教育厅分配我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推荐名额7-10人,团队和跟岗研修校长推荐名额各1个(人)。
境外研修时间优秀中青年教师一般为12个月,团队一般为6个月。
二、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少数特别优秀的讲师,也可推荐。
2.申请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推荐人须在我校工作满三年;若近三年有公派出国(境)经历,其最近一次出国(境)(三个月以上)回校后工作时间至今须满三年。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
(二)团队研修申请条件
1.团队成员(3-5人)之间应具有长期合作关系,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合理;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务,学术造诣高深,长期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
2.团队科研、教学成绩突出,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3.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在研项目与境外接受高校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境外接受高校有条件进行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
(三)外语要求
各类推荐人选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 (NTD) :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 :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1),韩语达到TOPIK3级。
(四)境外研修单位、学科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联系的境外研修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
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3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参照2013年度QS的学科排名。
2.学校优先推荐已落实境外接收单位且外语合格的人员。申请人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跟岗研修校长应由境外高校校领导发出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3.本项目被推荐人,本年度不可重复兼报国家、省各层次的其他公派资助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资格、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
《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团队)》(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以及附件材料(一套),《江苏省教育厅2014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1份)。
学院主要领导须在“学校推荐意见”栏目签署推荐意见,(学院须另外出具一份由主要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学院推荐意见”,报人事处以备查)。
2.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4)国、境外接受高校邀请函复印件;
(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
(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
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二)报送时间
1.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2014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申请,将采取集中和零散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之后仍可酌情随时推荐条件成熟的合格人员,零散申报最迟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底。2014年度所有录取人员,需在2015年2月底前赴境外研修,逾期未出境的,研修资格自动取消。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抓紧落实,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仙林校区厚生楼442室),同时将“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email protected]om。
联系人:王建东 白明亮 联系电话:85891417 8589128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2月24日
附件: